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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高峰论坛佟丽华发言

2012-3-30 16:59| 发布者: 阳光灿烂| 查看: 1042| 评论: 0|来自: 父母必读育儿网

摘要: “与孩子共同成长”2012北京市家庭教育主题周开幕式暨家庭教育高峰论坛佟丽华发言

  佟丽华:今天来参加这个会议诚惶诚恐,因为我的专业主要是法律,我1999年创办了一家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民间法律援助公益机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始做青少年法律的预防工作,同时我也是立法工作的一个深入参与者,曾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团中央阶段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修订草案第一稿的执笔人。

  从家教角度说我是一个新人,今天参加这个会议对我来说一是学习机会,另外我想站在不同的视角,以多年来做未成年保护法律工作的视角来和大家做一个沟通,在座的各位看到的孩子都是活泼可爱的孩子,但我们面对的孩子是经常在监狱里看到的一些,我们会看到杀人的,也看到被杀的,等到我们看到的时候会发现很多非常惨痛的教训,从这个角度上我想在今天和大家有些思考,围绕北京精神的创新,我想谈谈自己初步的思考。

  第一个思考,从创新精神的角度,要想实现创新,前提或者基础,第一还是要尊重孩子独立的人格,这点可能在所有教育中,尤其谈现代家庭教育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我们面对的可能都是一些比较过分的事情,这些年来,在中国谈家庭教育也好,未成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也好,直到现在我们面临很大一个挑战,就是怎样看待孩子在家庭当中的地位,就是传统教育在中国整个历史来看,中国孩子在家庭中是缺乏独立人格的,尽管中国家长要签“独立公约”,每五年要提交一次履约报告,尽管立法上也明确强调每一位未成年独立的人格,但在家庭实践案例中,我们看到孩子往往还是被父母看到是自己附庸的个体,从这个角度来说,至少近十年来,我接触过非常多次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采访,近两年,这些采访我基本不会再做了,这话我自己说的都很反感了,感觉自己说的次数已经太多了。

  前年广东东莞有一个孩子被父母生生打死的案例,当时全国妇联希望我专门写一些文章,站在全国妇联的角度表达一些看法、关注,那个案子时间不长以后,我在《今日说法》栏目做另外一个案子,一个15岁的孩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最后把父亲给生生打死了,实际上在很多案件背后,我们发现这个孩子依然面临着被父母随意处置的问题,这些年来在这些案件的背后,我们认为必须思考怎么给孩子一个独立的人格,怎么让孩子受到父母的尊重,一方面从教育的角度一定要尊重;另一方面从立法角度我认为应该必须加大这样一个推动力度。

  有一个很好的消息可以告诉大家,现在有两个立法的思路我们都希望推进,一个是国家正在制定一个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它原来主要关注的还是针对妇女的暴力,现在全国人大已经提议是不是要关注制定一项反对儿童的暴力,就是反对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让孩子在家庭中真正有独立的人格。另外一个立法趋势,从民政部儿童福利立法角度来说,国外福利制度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保障孩子独立的人格,在他受到虐待、遗弃或者忽视时,政府能不能发生作用。所以我们谈的第一点创新,就是要给孩子独立的人格,这是在法律上的,孩子的权力必须得到基本的保障;第二个观点,这些年看家庭教育,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中,我们感觉很重要的问题是父母和子女间良性的沟通平台是否能建立起来,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曾经做过一个调查,针对一千多个犯罪孩子和一千多个没有犯罪的普通学校的孩子,调查的结构是已经犯罪的孩子,超过40%以上是恨父母,没有犯罪的普通中小学的孩子近四分之一是恨父母,在这个过程中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沟通显然是个很大的问题。

  去年刚刚过完正月十五,河南的一个案件,孩子从小学、初中、高中都在上当地名校,父母对他也都非常好,孩子表现也非常好,最后孩子17岁时,用非常残忍的方法把母亲杀死了,案件背后我们会思考,这个母亲临死时依然没有明白自己的孩子能那么残忍的对她下手。

  有一天晚上北京一个15岁的孩子给我打电话,他的压岁钱汇集到一块有2万块钱,掌握在父亲手里,他问我一个问题,这个钱是人家给我的压岁钱,我能不能用?是不是我的?我说是你的,孩子有独立的财产权,这在立法上没有任何问题,钱是你的,然后他说能不能把电话给我父亲,跟我父亲说一下?我一看有问题了,把电话给了父亲,父亲说你看他现在要这2万块钱,为谁来支配这个钱,父子之间发生了争论,父亲说我这个钱给他花我不放心,他以前花钱的一些做法让我对他很不放心,总是大手大脚的,在这个案子背后,我和父子双方电话交互着谈这个问题,在这样一个问题背后,在法律上非常简单的一个解释,从孩子的角度,第一有独立的财产权,没有任何问题,这钱应该是你的;第二,父母作为监护人,在法律上他同样有权力来控制这笔钱到底怎么使用。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从方法角度来说这个问题,也不复杂,从父亲的角度,2万块钱一直自己控制,不想给孩子用这显然也不合适,从孩子的角度,这是我的权力,把钱都给我,我怎么花那是我的事情,也是不现实的,我跟着孩子讲,我说你要取得父亲的信任,这钱可以给你,比如从50块钱到100块钱,你在花钱过程中,能够和父亲建立起沟通、互信,当父亲相信以后这笔钱可以给你,现在的问题是你以前的花钱做法没有取得父母的信任,你花钱大手大脚,你应该培养和父母互信,你一定要和父母沟通;对父亲来说,你也不能说2万块钱就放在我口袋里,不给你,我可以给你200块钱让你花,花的过程中你要把情况跟我沟通,沟通完后,随着我对你更多的放心,可能先给你你200块钱或者500块钱,这在法律上也没有问题了,从法律角度,你购买大件的商品,即使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到18周岁的,购买大件商品同样要取得监护人的同意,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无论从法律还是方法上,我们看到这样一个简单的电话背后,实际上还是父母和子女间没有建立起良性沟通关系。

  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但建立起这样一种良性的沟通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从创新角度来说,家庭教育可能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在家庭教育的背后以前经常说怎么教育孩子,刚才苏婧老师讲了,她是家庭教育的专家,我觉得说的非常对,更多的是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影响,现在家庭教育我观察不是孩子的问题,往往最初是父母的问题,就是父母一些不良的言行传染给了孩子,而父母的一些性格,我们说缺陷也好,一些做法也好,潜移默化在影响孩子,而在这个过程中,对父母在家庭的位置来说最不容易实现的,就是父母相对孩子对自己进行反思,如果等到五六十岁的父母可能比较容易反思在教育方面有什么问题,但面对一个五六岁那么弱小的孩子,父母反思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他非常弱小,父母感觉自己很强大,一个强大的人面对一个弱小的人有时候反思比较困难,我做跟孩子有关的法律工作,在这方面我刻意的注意这个问题。

  有一次我在家庭和妻子不高兴,吵架了,态度很不好,三岁多的孩子有一次教育我说,爸爸,你那不对,你是教育别人的,你看你那个事情,我带着他在外面散步,他就说你是错的,说完后,孩子还说了一句爸爸你是好人,意思是你是好人,不应该这样,我听后我非常谦虚的接受了,我说你说得对,从良性沟通关系角度来说,父母放心身段,该反思进行反思,我们在法律里发生过一些非常悲惨的案件,就是老师、父母在教育过程中放不下身段。

  我记得辽宁的一个案子,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打孩子一个耳光,轻伤,当时赔钱就是一千多块钱,但家长说赔钱不赔钱不是重要的,最关键是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打了我孩子一耳光,你当着全班同学赔礼道歉,老师不干,学校不干,说不行,这个案子最终的结果是,孩子出现心理疾病,双方打官司的时间长,一个事情在反复处理过程中越来越复杂,孩子精神压力越来越大,出现精神性疾病,最后学校赔了31万,这是很多年前的案子,31万意味着什么?在辽宁一个县里的老师,当年一年的净收入不超过2万块钱,至少他4年白干了,我后来听别人告诉我,老师赔了8万,学校掏了23万,问题是前几年这孩子的父母一直在各地找我,因为我在中央电视台点出了这个案子,还在申诉,因为这个孩子的精神疾病没有解决好,几年后钱花没了又要找,无休止的恶性的一个案子,最初要沟通起来,老师在课堂上天天看学生写的检讨,我认为做检讨应该不复杂,如果老师在前面能说的孩子声泪俱下,一千块钱都没必要掏,给孩子们,给同学们做一个怎么做检讨的榜样,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从父母的角度、老师的角度,我认为有些时候需要放下身段,和孩子进行平等的沟通和交流,是你的问题就承认,我认为一点不丢人现眼,从创新的角度来说,父母也好,老师也好,一定要和孩子建立一个平等沟通的氛围。

  第三,怎么能做到激发孩子的能力和品格、性格中好的一方面,我们现在总说教育到底要干什么?要上清华北大?说实话,我对我的孩子从来没有这么高的期望,上清华北大我也挺高兴,有时候也会跟他探讨,但说实话,上不上清华北大根本不是我关心的内容,我认为孩子在培养过程当中,现在我们来看,他的综合能力到底怎么样,品格到底怎么样,性格到底怎么样,可能在座的各位都有共识,一个良好的综合能力,一个健康的品格和性格对一个人一生至关重要,现在看到了太多从教育方面值得反思的事情。

  我有两个朋友工作都非常好,但他们的问题是男的回到家不吭声,吃饭时往桌子那儿一坐,夫妻之间没法交流,一个已经离婚了,另一个在思考怎么办。从用人的角度来说,我们招聘人时经常发现,一些本科生、研究生已经有很高的学历,但在面试时不敢看你,低着头,脸通红,这叫综合能力吗?尤其是法学教育竟然也出现了这样一些学生,这是很遗憾的事情,从品格角度来说,坦率的说这些年连总理都在关注道德的问题,北京精神中包容也好厚德也好,非常好,但实际上这些年我们在家庭教育中对孩子品格的培养,在很多家庭中我认为是有问题的。所以我说实际上怎么培养一个孩子健康的品格,良好的性格和综合能力,我经常在这里没有答案,但从工作的角度上深刻意识到,这是摆在当前教育领域一个迫切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现有的当代这些大人,也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发展未来,也就是孩子的培养,所以我说从家庭教育角度来说,作为一个在这个领域搞法律工作的人来说,非常愿意和在座各位进行交流,非常愿意将来为推进这些工作做一点具体事情。谢谢大家!

  宗春山:谢谢佟老师,我跟佟丽华非常的熟悉,佟老师一直战斗在未成年法学战线上,有些事情大家不太清楚,第一,他一直在呼吁如何建立未成年法,另外,他曾经做过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就是搞了一次公益诉讼,把中国烟草协会告到法庭上,当然最后的结果他输了,但输的很悲壮,我想着就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很多像他这样的有识之士,一直想为我们的孩子们做一些事情,所以他在这个领域上一直在创新,今天给他的时间太少,所以他没有很好的发挥,60年大庆时他站在彩车上,我站在观礼台上,我就想我做的不比你少,凭什么你站在上面,后来一想咱北京人厚道一点,人家是外来人,佟老师是河北人,谢谢佟老师。下面有请孙云晓,著名的青少年研究专家给我们分享他的感受,掌声欢迎。  孙云晓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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