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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大拐卖妇女儿童打击力度 最高可判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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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1 15:34: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日前,全国部分省市法院打拐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以及来自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湖南等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出席会议并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尔梅出席会议并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标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黄尔梅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打拐专项行动,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强化调研指导和法制宣传,打拐工作成绩显著,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诱发拐卖犯罪的原因依然存在,被拐妇女儿童的去向日趋复杂,出卖亲生子女及跨国、跨境拐卖案件逐渐增多,当前打拐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仍然是阶段性的。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一步做好打拐审判工作。

  黄尔梅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保持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严惩态势,根据当地拐卖犯罪的形势,综合考虑拐卖手段、人数、拐卖去向、危害后果等具体情节,该依法重判的必须坚决依法重判,直至判处死刑。除对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强抢、偷盗、哄骗儿童的拐卖犯罪要依法严惩外,对以牟利为目的生育子女出卖、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也要依法、稳妥地加大惩治力度,重视遏制犯罪源头,铲除“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在对拐卖犯罪总体上从严惩处的同时,要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注意区别对待,对于整体上犯罪情节一般,又具有各种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罚,确保量刑公正、罚当其罪。

  会议期间,黄尔梅还考察了湖南省优秀法院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观摩了旅游速裁法庭。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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